拌海蜇主料海蜇,配料是黄瓜、海米、香菜,调料是精盐、味精、酱油、醋、香油。将海蜇洗净,去掉泥沙切成丝,用开水烫一下捞出,速用凉水淘一下,捞出。
把黄瓜洗净,切成丝;香菜洗净,切成1.8厘米长段。把黄瓜丝放入盘内,上面放海蜇丝、香菜、海米,然后浇上用以上调料兑好的汁,即成。
庄河水稻生产历史悠久,早在1851年就开始在长岭地区种植。米根香大米水稻种植基地三周环山,一面对海,水源清澈充足,盐地土壤肥沃,天蓝、地净、水清,是得天独厚的有机水稻种植区。米根香有机大米清香可口、晶莹软蠕,成为大连市第一份有机食品。
东马屯村在重点培育一批苹果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创建并发展了东马屯村果业有限公司、东马屯村水果专业合作社等龙头企业,并建有5座总储量达万吨的水果恒温冷藏库和年周转量达10万吨销售额达亿元的水果批发交易市场。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为农业标准化建设提供了保障,使东马屯村能够围绕“东马屯”品牌苹果建设有机苹果生产基地,开展种植、加工、包装、运销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严格执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加工技术规程,增强了品牌产品的市场发展动力。
2009年东马屯村生产的小国光苹果获国家工商总局“地理标志产品证明商标”注册,该村的“东马屯”牌红富士苹果以其皮薄色鲜,果肉细脆汁多,酸甜适口及绿色食品生产标准为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盛赞。东马屯村也荣获了“2009年度瓦房店市社会主义建设优胜示范村”及“大连市文明村”等荣誉称号。
大连市瓦房店市许屯镇东马屯村
目前,瓦房店市共拥有肉鸡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0家,居全国县级市之首。拥有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相关配套企业1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21家,屠宰加工能力3.9亿只,年屠宰量2.5亿只,拥有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95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3处,年肉鸡养殖2亿只。目前,瓦房店市肉鸡加工企业已经在香港、澳门和各省会城市建立了22个省级营销网点,产品销往东南亚、西亚、中东、东欧和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各家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全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嘉士德”、“欣城”等品牌商标已在国家注册,并被评为辽宁省名牌产品、著名商标。全市共有5个肉鸡产品分获国家、省、 大连市名牌产品,各家肉鸡加工企业全部通过ISO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目前,瓦房店市已成为辽宁省肉鸡养殖加工销售的重要集散地,已形成集种鸡饲养、鸡雏孵化、饲料加工、肉鸡饲养、屠宰加工、产品销售于一体的肉鸡产业化经营链条。以肉鸡为主的食品加工产业集群已突破一百五十亿元规模,产业链带动就业20多万人,农民仅从肉鸡养殖一项中,就获得纯利润2.23亿元。屠宰加工超出的产能,又带动了普兰店、庄河、盖州、旅顺等周边地区更多的农民致富,成为拉动当地乃至周边农民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划定的地域保护范围:
瓦房店市永宁镇、土城乡、东岗镇、仙浴湾镇、长兴岛临港区、三台乡、谢屯镇、交流岛乡、复州湾镇,临岸42个村屯。地理坐标为J1东经121°28′15.376″、北纬39°48′23.891″,J2东经121°20′4.203″、北纬39°53′32.783″,J3东经121°3′26.622″、北纬39°31′47.612″,J4东经121°22′52.541″、北纬39°13′34.798″,J5东经121°32′50.114″、北纬39°18′43.730″五点连线范围内
原料
主料:猪排骨250克,白菜头250克。
辅料:香菜梗10克,精盐、味精、花椒水、葱姜,肉汤,清油。
制作过程
1、把排骨剁成一寸五分长的段,白菜头切成长方块,香菜梗切成小段,葱,姜切成块,姜块用刀拍一下。
2、勺内放水,水烧开后放入排骨烫一下取出,再用水冲洗净血沫。
3、勺内放入少量清油,油烧热时放入葱,姜块炸锅,再放入白菜煸炒至半熟,添肉汤,加排骨,精盐,花椒水。烧开后,移在小火上炖烂,取出葱,姜块,加上味精,香菜梗,出勺盛在碗内即成。
特点:汤洁白,味鲜香,肉烂脱同。
该公司与中国水产科学院黄海研究所、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了高水平的水产研究所和水质监测中心,并参与有关标准的制定,成为辽宁省虾夷贝、海湾扇贝、刺参的良种场和黄海水产研究所海珍品育种研究中试基地。积累并掌握了一整套海珍品育苗、养殖的成熟核心技术,如多层次水质自然净化处理技术、虾夷贝苗杂交繁育技术、海湾贝苗杂交繁育技术、海湾扇贝良种提纯技术、刺参苗远缘杂交繁能技术、刺参健康养殖综合技术等。公司先后被授予中国市场信誉企业,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等荣誉称号。